中国江西网上饶讯 沈静、严虹、记者王敏君报道:近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缴存职工反映,称他们在购买余干县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时,因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折扣优惠被降低。为此,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干县管理部立即前往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实地调查。
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优惠被降 开发商被约谈
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理解释称:这是总公司的销售政策,辩称市场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愿达成,希望公积金管理人员不要干预。
余干管理部工作人员向该房地产开发商宣传有关国家政策,并组织员工一边做好购房者安抚工作,消除购房人的不满情绪,一边约谈余干县该项目的总负责人,指出销售策略的不当之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该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开发商承诺一视同仁,超出部分返还
与此同时,余干管理部还向余干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反映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多次沟通协调,该公司最后承诺:对购房者销售政策保持一致,对已经高出的部分给予返还。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所有损害缴存者权益的行为“零容忍”,不断加大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享有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