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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开展刀鲚专项捕捞管理联合执法行动

2018-04-02 16:19:32 新华网

新华社上海4月2日电(记者李荣)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2日发布消息,已会同上海、江苏、安徽三省市有关部门组成的渔政特编船队,启动开展最新长江刀鲚专项捕捞管理联合执法行动。

刀鲚又称刀鱼,与鲥鱼、河豚并称为“长江三鲜”。20世纪70年代,长江刀鱼最高产量为3945吨。由于工程建设、水质污染、采砂挖沙及过度捕捞等因素影响,长江刀鱼捕捞产量逐年下降,已不能形成渔汛。受供求关系影响,刀鱼市场价格一路飙升,每市斤最高可达8000元。受巨大利益诱惑,大量船舶涌入长江非法捕捞,无证违法捕捞现象屡禁不止,部分甚至使用国家严令禁止的“绝户网”等违法网具捕捞,对长江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严重影响。

农业部长江办人士说,为保护和恢复长江渔业资源,农业部2003年起实行长江禁渔期制度,规定除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刀鲚捕捞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刀鲚等捕捞实行专项管理。目前,安徽、江苏省长江刀鲚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各不超过710张,上海市不超过125张。长江刀鲚许可捕捞时间:上海市为3月1日至4月20日,江苏省江阴大桥以下江段为3月1日至4月20日、江阴大桥以上江段为3月5日至3月31日及4月15日至5月10日,安徽省为4月27日至5月26日。在此期间,除持有刀鲚特许捕捞证的渔船外,所有渔船、网具不得下江作业,专业渔民在刀鱼特许捕捞期间,须持证捕捞、合法生产。

此次最新联合巡航执法行动,旨在严厉打击长江刀鲚专项捕捞中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刀鲚资源,维护刀鲚专项捕捞生产作业秩序。同时,进一步探索建立流域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行动期间,渔政和有关执法机构将采取地毯式检查、重点打击等方式开展巡航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专项证捕捞、跨界捕捞、提前或逾期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清理取缔深水张网、三层刺网等禁用渔具,并依法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严厉打击电力捕鱼及其他非法捕捞行为。行动将持续到4月20日。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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