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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抽检:赛鸽、捷踏等5批次电动车样品不合格

2018-03-15 13:23: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4日,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示2017年流通领域类商品抽查检验结果,抽检电动自行车9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为44.4%。

不合格电动车样品的商标和规格型号涉及津阳光TDT378Z、小鸟车TDT416Z、赛鸽TDT88Z、捷踏TDTC34ZJJ小石榴、爱玛TDW631Z。从检测结果来看,不合格电动车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最高车速不符合标准要求。

邢台市工商局表示,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型号不合格商品的退市工作,对拒不履行退市要求的销售者,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积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样品名称

商标

样品规格型号

受检单位名称

标称生产单位名称

结论

判定

津阳光锂电车

津阳光

TDT378Z

沙河市大丰车业门市(刘丹利)

现代阳光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

样本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最高车速不符合GB 17761-1999标准要求,判该批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

小鸟车

TDT416Z

韩利凯(沙河市宝坤电动车门市)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

样本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最高车速不符合GB 17761-1999标准要求,判该批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

赛鸽电动车

赛鸽

TDT88Z

沙河市京东车业门市(候小娜)

天津市百大科技有限公司

样本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最高车速不符合GB 17761-1999标准要求,判该批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

捷踏电动车

捷踏

TDTC34Z   JJ小石榴

申东亮

天津市捷踏自行车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

样本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最高车速不符合GB 17761-1999标准要求,判该批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

电动自行车

爱玛

TDW631Z

宁晋县芙蓉家电门市(李世雄)

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样本经检验,所检项目中最高车速不符合GB 17761-1999标准要求,判该批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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