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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 青岛能源热电挨罚

2018-03-02 14:25:17 信网

信网3月1日讯 信网从青岛市相关部门获悉,2018年1月24日,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第一热力分公司金港供热站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0.28倍,因此被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处罚。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2018年1月25日《环境自动检测超标快报》2018第025期(总第3647期)监测数据反馈信息表和青岛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数据显示,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下属的第一热力分公司金港供热站,1月24日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日均值为64毫克/立方米,超过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0.28倍。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在接到反馈数据后,对此事展开调查,并于2018年2月23日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处于罚款300000元整。

信网通过查询了解到,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11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有:发电供热、热电设备开发生产及维修,热力规划与设计,热电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汽车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等。

3月1日下午,针对此事,信网曾致电青岛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预留在网上的办公电话,但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当信网提出向有关知情者了解情况时,这位工作人员以公司内部电话不对外公开为由拒绝提供联系方式。随后,等信网再次拨打该电话时,便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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