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30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140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零散民工受到处罚。
经查发现,北京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学员集体宿舍楼(中央党校县委书记学员集体宿舍楼项目)中,违反规定使用两名零散民工(王新房、张二腾)。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北京市住建委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责令北京东方京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停止使用,限期7日清退,并处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