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浙江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2018-01-05 14:22:56 浙江日报

近日,记者从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全面开展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此次普查旨在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各类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对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具有现实意义。

此次普查对象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今年内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普查技术规范(制度)制定、普查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启动普查宣传培训、清查建库和普查试点;2018年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工作;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为保障普查顺利进行,我省专门印发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方案,全省污染源普查实行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具体工作进度按国家统一部署有序推进。(记者 江帆)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