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48期总第118期)》。信息显示,该局近期组织抽检保健食品3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批次,不合格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为: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泰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汉森元牌汉森元粉”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3-09/170309,规格2.0g/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 2.3MPN/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92MPN/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序号 | 标称产品名称 | 标称批准文号 | 批号 | 规格(包装规格)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产品类别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汉森元牌汉森元粉 | 国食健字G20140941 | 170309 | 2.0g/袋 | 委托方: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广西泰和制药有限公司 | 委托方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西段雁晁路8号;受托方地址:钦州市钦北区皇马工业园 | 广西泰和制药有限公司 | 钦州市皇马工业园 | 增强免疫力(单项调节免疫)#调节肠道菌群 | 2017-03-09 | 大肠菌群||2.3MPN/g||≤0.92MPN/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