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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垃圾倾倒案”一审宣判

2017-11-01 16:11:33 人民日报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01日 13 版)

本报南京10月31日电 (记者王伟健)江苏苏州市太湖西山岛遭跨省倾倒垃圾一案有了最新进展。31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两名被告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五年六个月和五年,一名被告因诈骗罪被判刑四年六个月。

西山岛全岛及周边岛屿为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域。涉案西山岛宕口距苏州吴中区金庭镇取水口直线距离仅2公里,且邻近太湖寺前取水口,一旦发生水体污染扩散,将严重影响相关范围内的饮用水安全。涉案污染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828万余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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