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乐陵寨头堡乡一养猪场违法排污 负责人被依法刑拘

2017-08-04 15:09:15 大众网

大众网乐陵8月3日讯(记者 程吉童 通讯员 焦群超)8月2日,乐陵市环保局联合公安机关,在该市寨头堡乡坡赵村查处了一起污染环境案件,行政拘留1人。

7月29日,乐陵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寨头堡乡坡赵村一养猪场正在违法排放污水。随后,环保局对该养猪场进行了调查。原来,该养猪场为乐陵市永超种猪繁育场,位于寨头堡坡赵村南部,养猪场建有猪棚3栋,猪舍7间,生猪存栏量为2000余头,养殖活动为母猪繁育猪崽后进行育肥,最终出售生猪。

经调查,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该养猪场的一堵墙壁上有根塑料管,管口未经防渗处理,临近的地面上有排水痕迹。据养猪场负责人赵某某供述,这根塑料管的作用是排放猪舍冲洗水。此外,环保局工作人员还发现一处未经防渗处理的坑塘,该坑塘长约38米,宽约28米,水深约2米,其中贮存的就是含有蓄禽养殖废弃物的猪舍冲洗水,这些冲洗水并没有经过任何排污设施处理,而是直接排放到了场外的雨水沟里。对此,执法人员当即在污水排放口采集了水样。经检测,水样中的确包含部分有害物质。

根据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8月2日,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联合该市公安局,对赵某某进行了执法取证。赵某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做了笔录。目前,公安机关已将赵某某拘留。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