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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一小区交房要求储藏室车库和车位必须三选一引质疑

2017-07-04 15:53:41 齐鲁网

齐鲁网济宁7月3日讯 家住济宁汶上的李女士在中都尚城小区售楼处购买了一套房子,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写着交房日期是6月30日之前,但小区开发商“济宁市百丰置业有限公司”迟迟不给李女士办理交房。而且同一栋楼的业主也都陆陆续续地交了房,同一个小区同一栋楼,为什么交房时间还不统一的呢?为此,李女士带着自己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找到了中都尚城小区售楼处。

要想收房,储藏室、车库和车位必须三选一

中都尚城小区销售经理解释说,他们公司有规定,业主要想收房,必须要选储藏室、车库和车位中的一样,可是李女士一样都不选,所以他们也没法给李女士交房,但其交房必须“三选一”的说法受到了小区业主的质疑。

李女士和小区的众多业主向《生活帮》反映:当初买房的时候售楼处根本没说必须要配套买房,而且如果买房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就告知业主必须要买储藏室、车位或者地下车库中的一个,为什么不与房款一并收取呢?面对小区业主的诸多质疑,售楼处经理的“因为这些都是后期选的”答复也并未让业主们信服。

业主无奈退房 售楼处:尽快给业主们答复

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也有业主表示说,既然都有购房合同,为什么不能按照合同办事呢?售楼处经理又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合同上的附属用房,是有单独写的协议。买的人,才会给协议。不买的业主就没有,因为车库、储藏室、地下室这些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再加之规划的时候这些都是作为配件,申报的时候没有产权,只有永久使用权,是不会体现在合同上的。”

据了解,在小区售楼处要求购买的三类配套设施中,价格有从一万到十万不等。没有合同约定、没有产权,价格高达数万元,这让一百多位业主坚决不打算买储藏室、车位或者地下车库。

经过了大半天的协商,工作人员仍然坚持不“三选一”就不能给业主们交房,无奈之下,业主曹先生提出了退房的想法。售楼处经理表示会打电话与领导商议,尽快给业主们答复。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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