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中交阳光屿岸一楼业主私建鱼塘 整个单元人心惶惶

2017-05-31 10:25:17 信网

信网5月30日讯 “47号楼3单元一楼业主在院子里私自挖地下室,从客厅及主卧阳台一直延伸到整个院子。”近日,城阳区银河路中交阳光屿岸业主刘先生告诉信网,现在同单元其他业主人心惶惶。城阳区夏庄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介绍,私自改建属于违法行为,将责令恢复原貌。

位于城阳区银河路中交阳光屿岸业主刘先生告诉信网,其所在单元一楼的业主从20多天之前开始在院内施工。从客厅及主卧的阳台一直到整个院子全部挖空,深约两米,“他说要建一个酒窖,还说要放钢琴。我们这一个单元24户都很害怕,都不敢去阳台,总感觉要塌下来。”

不过一楼的王先生告诉信网,自己并非要挖地下室,而是要挖一个长2米,宽80公分,高80公分的鱼塘,只是挖自己的院子,并没有挖阳台下方。之所以现在把整个院子挖空,是因为整个单元楼的阳台排污管在自己院子地下并且渗水,“阳台排污管道修理好之后,会将多余部分及时回填,只保留鱼塘。”

信网在施工现场看到,王先生院子内部的地面全被蓝色厚塑料布盖住,掀开发现院子已经挖空,从客厅及主卧阳台一直延伸到整个院子,深度约2米。阳台下面积大约有4平方米,院子大约长5米,宽4米。挖的凹槽里四周都已经贴好红砖抹好水泥,地面有小部分积水。

中交阳光屿岸物业表示,5月15日已经下达整改通知。王先生拒不配合,物业只能将这种情况上报。夏庄街道城管中队工作人员也告诉信网,私自改建属于违法行为,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责令其恢复原貌。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潘雅欣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