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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苑一房两卖”续:双月园上了“老赖”名单

2017-03-27 11:01:42 信网

信网3月25日讯 3月19日,信网报道了青西新区山海苑业主反映小区存在交首付后不网签,甚至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详见《已签约的房子却又重新出售 山海苑一房两卖?》)。山海苑开发商青岛双月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月园”)承认因民间借贷等原因将部分房屋抵押,但之后会进行回购,保证业主权益。然而,双月园的“债主”之一青岛江山辉煌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却找到信网,称双月园的公章处于被监管的状态,在法院查封后根本无法与业主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信网尝试联系双月园相关负责人郭总监,但截止发稿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目前,双月园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债主”现身:双月园欠钱未还

23日下午,信网见到了江山辉煌的任先生,“这是我们在青岛投资的项目,但完全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虽然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查封了山海苑的房子,但由于不具有财产优先权,到现在还是无法执行。”任先生告诉信网,双月园曾以山海苑的房屋为抵押,先后向包括江山辉煌在内的两家公司以及多名自然人借贷,但由于逾期没有还清欠款,大家都按耐不住,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的案子是2015年9月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另一家公司比我们稍晚些,但标的额比较大,省高院将案子指派给了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外两位自然人的案子是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任先生告诉信网,当初双月园以房屋为抵押,向公司借款6200万元,如今本金加上利息,双月园应还的款项接近7000万元。

任先生还说,其实山海苑这一项目已经基本完工,现在工人都在小区里进行最后的绿化和收尾工作。“据我所知,山海苑项目分两期,一期项目完全可以还清双月园所有的欠款,但不知道为什么开发商一直不愿出面解决。”

双月园印章被监管

在信网对业主怀疑山海苑“一房两卖”一事进行报道后,不少业主给信网发来信息询问项目的具体情况。

信网发现,交了首付但是手中没有合同的业主不在少数,“当时置业顾问说合同要拿回公司统一盖章,可这一拿回去就再也没有给我。”同时,很多业主也都打听到开发商惹上了官司,大家最关心的问题都是“我还能不能住进新房?”

“因为双月园没有还清欠款,法院将山海苑的房屋查封后,双月园的各种公章印鉴都是由我们和另一家公司监管。业主说买了房子拿不到合同是很正常的,因为双月园的公章和财务用章都不在公司,他们是没有办法提供加盖了公章的正规合同的。”任先生介绍说,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不能进行销售的,如果业主是在山海苑被法院查封后买的房,很有可能最终无法住进新房。

对于任先生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了黄岛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称,之前也接到过不少山海苑业主的投诉,但业主关心的也是最后能不能拿到房子的问题。“业主现在首先要确定自己购买的房子是否被查封,或者确定查封与买房的先后顺序。如果是在查封之前就签了合同,可以到法院咨询能否依法解封;如果房子已经被查封,开发商后期又将房子出售,那就只能建议业主找律师咨询一下,或者到法院确认一下开发商是否有其他可以销售房屋的授权文件。”

为了证实任先生所反映的情况,信网多次联系青岛双月园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负责处理此事的郭总监不在公司,承诺会让郭总监与信网联系。然而,截至发稿,信网没有接到双月园的任何答复。

律师建议:可尽快提起诉讼

信网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信息查询到,青岛双月园投资有限公司已经6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原因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根据(2015)黄执字第3511号,对于江山辉煌提起的执行要求,黄岛区人民法院已经于2015年9月6日立案执行,“在过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土地及房产等财产。但此财产设有优先权,优先权人所申请执行的案件已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业主如今面临的情况,信网咨询了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的董来阳律师。“根据业主和江山辉煌反映的信息,双月园的行为应该属于属‘一房二卖’,并且争议房屋被法院查封,后买受人很难顺利取得房屋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董律师认为,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存在欺诈情形,应承担违约责任,后买受人可以请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同时,董律师还表示,由于其他公司对法院所查封的山海苑住房有财产优先权,一旦开发商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业主就有可能面临“钱房两失”的窘境,“因为开发商隐瞒了所售房屋已出卖给他人、房屋已被查封及存在抵押权的事实,已经存在欺诈情形,业主现在就可以依法起诉维权。”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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