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莆田12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 王龙风)“2013年,我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正鼎日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已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也缴纳了契税和首付款,但开发商至今都没有给我开具购房发票。”日前,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如是反映。针对此事,城厢区国税局回复,因正鼎日出开发商所欠税款未缴清,税务机关按照《征管法》规定暂停其发票领用。
业主反映:
购房三年无购房发票
东南网记者联系到该网友吴先生。吴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房子于2013年12月份正式交房,至今已有3年,但目前其手上仅有购房合同和相关收据。其间,他多次催促开发商开具购房发票和办理房产证,对方均表示“正在办理中”。
吴先生说,根据购房合同,如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买受人已付款的0.00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是开发商也未曾支付违约金。
“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房产证,又无法提供购房发票,现在孩子都没办法迁移户口,可明年孩子就要读小学了。”吴先生为此感到焦急,因此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开发商尽快开具购房发票和办理房产证。
国税部门:
因开发商欠税未缴清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市住建局发证办了解到,正鼎日出小区部分业主已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需由开发商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缴税发票、部门验收结果等文件,住建部门再对其进行审核。”市住建局发证办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还有业主未办理房产证的,具体原因需向开发商详细了解。
就此事,东南网记者多次致电正鼎日出开发商——莆田市正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相关负责人外出,可以帮忙转达记者的采访要求。但记者之后再致电,该工作人员均表示“相关负责人因出差,暂无法取得联系”。截至发稿,记者仍未得到回复。
对此,城厢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告诉东南网记者,因正鼎日出楼盘开发商目前所欠税款未缴清,按照《征管法》规定暂停其发票领用。
针对此事,东南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