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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市一小区开发商私建一楼阳台墙体开裂

2016-12-05 14:00:24 中国江西网

新房入住才9年,一纸通知贴上大门,房屋被认定为“疑系危房”,要求业主尽快搬离。今年11月,景德镇时代奥园小区两栋楼46户业主遭遇了如此尴尬。

据调查,由于涉事楼栋1楼阳台属开发商“私建”,经长期雨水冲刷,房屋正常沉降致外墙开裂脱位。当地房屋鉴定部门表示,整栋楼并非危房,仅1楼为危房,不会影响到上层住户。

因1楼阳台已算产权面积,且属于“私建”难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修缮,而开发商也拒不出面解决,导致1楼业主面对“危房”陷入了维权难题。

房屋开裂严重 危及近百人安全

“我们房子成危房了,通知都贴出来了,让我们赶紧搬走。”11月16日下午,景德镇市民江淑萍正在单位上班,邻居的一通电话,让她大惊失色,“这房子我才买来不到9年,怎么可能?”

当天下午,江淑萍迅速赶回了昌江区昌南大道的时代奥园小区。在她所居住的27栋101室的单元楼大门上,江淑萍见到了《关于要求搬离危房的通知书》。

通知载明:经查,时代奥园小区24栋、27栋楼房,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疑系危房,为了该两栋楼房业主人身财产安全,请自行速搬离危房,以免发生危险。小区物业公司请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循有关法规,同建筑商等方面解决安全问题。

通知的落款单位为景德镇市昌江区西郊街道办事处蟠龙岗居民委员会,签发时间为11月14日。

江淑萍一把将通知撕了下来,小心保存了起来。她望着居住才几年的“危房”,止不住愤怒:“这样的房屋质量,开发商怎么也敢卖?”

江淑萍称,她于2007年花费数十万元全款购买了这套面积约140平方米的房屋,2009年才搬进来居住,“开发商送了一个大院子,住得很舒服”。2015年9月,江淑萍发现阳台外墙的瓷砖上开始出现多条细微的裂缝,而且在逐渐变大。

11月24日,新法制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细微裂缝”已经开裂为一指宽的大缝隙,遍布在101室阳台的左右两面围墙,错位严重。而在阳台内,由于缝隙逐渐变大,内墙和地上的瓷砖已脱位碎裂,铝合金窗因变形也无法完全关上。

更令江淑萍担忧的是,阳台外墙上安装有整栋楼的天然气管道,一旦房屋继续开裂,极有可能将天然气管道挤压变形,导致燃气泄漏,届时将危及整栋大楼的生命财产安全。

问题不仅如此,在24栋1楼的阳台外墙上,同样也出现了一些大缝隙,这让居住在这栋楼的业主担心不已,“万一塌了可怎么办?”

据了解,24栋和27栋目前已搬入46户,共有近百人每天居住在“危房”之中。

业主反映半年未获解决

事实上,眼见房屋开裂的情况愈发严重,业主们早有动作。今年2月,业主们多次找到物业,要求解决问题,但事与愿违。

“接到情况反映后,我们立即向有关部门打了报告,要求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修理,但迟迟未获得回复。”时代奥园物业管理处负责人蒋爱华说。

无奈之下,蒋爱华于近期向多个有关部门递交了紧急申请报告,称房屋开裂错位情况严重,已影响到房屋主体安全,给业主的居住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要求立即处理。

接到该报告后,景德镇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赶来了现场勘查鉴定,但鉴定报告却迟迟未能形成。

“说是无法使用房屋维修基金,因为是房屋质量问题。”蒋爱华表示,为能尽快解决问题,她又调取了时代奥园小区开发商的联系方式,但却始终无法联系上。

“房屋究竟出现了什么质量问题?”疑惑之下,蒋爱华随后调取了时代奥园小区的建筑设计及施工档案。她找到当地建设部门反映情况,“对方答复我,若要做房屋质量鉴定,必须要通过社区居委会一级级向上报批才行”。

于是,蒋爱华又将情况反映给了蟠龙岗居民委员会。

“经过现场勘查核实,我们发现房屋开裂错位现象确实严重,马上就向上反映了该情况。”蟠龙岗居民委员会主任张艳梅表示,考虑到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这才下发了通知要求有关业主尽快搬离“危房”。

反映了近半年,事情却仍在“原地打转”。情急之下,有关业主便将气撒在了物业头上。

“他们多次找到物业吵闹,要求解决问题。”蒋爱华慨叹,在搞不清房屋出现了什么问题的基础上,物业根本无法单独修理房屋,“真的无能为力了”。

1楼阳台属开发商“私建”

11月24日,新法制报记者联系了景德镇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负责人徐小华。在查看过时代奥园小区的相关建筑图纸并实地勘查后,徐小华发现,在发生开裂问题的楼栋中,2楼及以上楼层的阳台都在建筑主体图纸内,唯独发生开裂情况的阳台不在建筑主体图纸内。

“这说明1楼的阳台本来是空地,是开发商后来另行建设的,附着在整栋楼的主体上。”徐小华解释称,由于1楼阳台也算了产权面积,这样做其实是可以的,但经过长期的雨水冲刷以及楼栋排水不规范,房屋出现了正常范围的沉降,这使得1楼阳台外墙受力不均,最终发生了开裂现象。

“总体来看,整栋楼并非危房,因为房屋建筑主体没有问题。从房屋结构上来讲,1楼阳台外墙的开裂,也不会影响到上层住户的安全。其实简单修理仅需数千元,但如果要永绝后患,就得将整个1楼阳台拆了重做,费用就高了。”徐小华分析称,由于1楼阳台并非公共部分,这也导致其无法出具鉴定报告。

这番解释,让江淑萍心里五味杂陈,“这些情况,开发商当初根本没跟我讲;1楼阳台既然算了产权面积,能否用房屋维修基金维修呢?”

对此,景德镇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科长陈晖表示,由于景德镇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无法出具鉴定报告,从而阻绝了申请房屋维修基金进行应急维修这条路;如果非要动用房屋维修基金来修理,必须通过该楼栋至少1/3业主表决同意才行。

但实际上,江淑萍明白这样做其实很为难。因为1楼阳台并非业主共有部门,而且如果开裂真的不会影响到上层业主,要想其他业主同意用有限的房屋维修基金帮1楼修理房屋,十分困难。

业主维权遭遇“踢皮球”

难道江淑萍只有自行修理了么?

“由于1楼阳台算了产权面积,开发商也要对该问题负责,业主还可以找他们协调解决。”徐小华建议。

11月24日下午,江淑萍又来到了景德镇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我是时代奥园小区的业主,我的房子变成危房了,要找开发商协调处理。”江淑萍向副主任伍永涛介绍了一下自己遭遇的尴尬。

听罢,伍永涛边为其找寻开发商资料,边表示,整栋楼是一个主体,1楼成了危房,极有可能危及整栋楼业主的人身安全,“这个时候不动用维修基金修理,什么时候用?”

在拿到开发商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后,新法制报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均无人接听。

“我们这里只有这些资料了,过去这么多年了,很难找到开发商的。”伍永涛解释完,留下一句“用房屋维修基金”,便匆匆离开了。

“房屋维修基金难以动用,开发商也联系不上,难道我花钱买了危房就只能认了?”江淑萍无奈地说。

事后,经过一番曲折,江淑萍还是联系上了开发商徐某。对方表示,将会派人来现场核实情况,若问题属实,将会与业主协调解决。

但事实上,江淑萍至今未能等到任何人来现场核实情况,更未有人欲与其协调解决1楼阳台开裂的问题,“开发商现在甚至连电话都不接了”。

开发商涉嫌欺诈 建议完善事后监管

“可以肯定的是,时代奥园小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华表示,开发商故意隐瞒涉事楼栋建设情况,故意隐瞒阳台的真实情况,导致1楼业主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实际购买了劣质房屋的行为,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开发商已经涉嫌构成对业主的欺诈。

他指出,新房入住9年后变成“危房”,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首当其冲担负起责任,主动修缮房屋,并补偿一定损失;若无法彻底修缮,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请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当地有关部门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李春华提出,开发商没有按建筑主体图纸施工建设,“私建”阳台,最后却通过了验收并计算了产权面积,不难看出,当地建设部门和房管部门也出现了失职,放任了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直接导致业主购买到了劣质房屋。

但李春华表示,若业主起诉当地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由于房屋产权计算存在问题,很有可能出现房产证被撤销的不利局面,所以建议业主首先与开发商协调解决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权利。他还指出,近年来,房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质量问题频发,但业主却因年代久远屡屡无法与开发商协调解决问题,建议房管部门建立对开发商的事后监管制度,做到“有问题能找到人,找到人能解决问题”。

◎文/图 首席记者郭俊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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