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昆明23家房企欠缴土地款被禁拿地

2016-11-28 09:01:21 云南网

2016年11月27日

24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禁止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用地单位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的通告》,23家企业上榜,包括云南中望置业、昆明百尚置业、云南神州天宇、仁泽地产、碧鸡集团等在内的23家企业。

涉及2421亩土地 欠缴金额近55亿元

《通知》内容为:经市政府批准,对在昆明市土地一级市场以公开方式参与土地竞买活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中,经多次催缴仍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在其缴清所欠价款前,不得参加新一轮土地竞买活动。现将欠缴价款用地单位通告如下:

云南晟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红河远大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泽珲房地产有限公司、云南双龙假日置业、昆明优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海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湘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中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昆明百尚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碧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昆明垠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华海中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鑫鹏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骐辉投资有限公司、云南颐岭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神州天宇置业有限公司、昆明兆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仁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昆明西南广商城有限公司、云南康弘地产。以上公司在缴清所欠土地出让价款等费用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共涉及32宗、2421亩土地,欠缴金额近55亿元。市土地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应当对参与土地竞买单位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3家企业中有21家去年也被下过禁令

与去年市国土局公告的80亿元欠缴土地款相比,今年的欠缴金额减少了近25亿元。此外今年被点名的23家企业中有21家属于去年通告就已上榜的房企。同时,市国土局官还发布了《关于解除部分欠缴土地价款用地单位参与新一轮土地竞买活动限制的公告》,6家企业解除了土地竞买限制,其中去年上榜的正城房地产、誉明投资2家企业已经缴清了所欠土地款,另有4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收回,其中包括中豪螺蛳湾商贸城三期的4宗220亩和涌鑫哈佛中心101亩土地。

经地块编号查询显示,云南中豪置业被收回的编号为KC2010-76-12号、KC2010-76-13号、KC2010-76-4号、KC2010-76-A-5号4个地块正是中豪螺蛳湾商贸城三期部分用地,面积共220亩,土地性质包括2宗住宅用地、1宗商业及1宗科教用地,该批地块出让时成交价为8.18亿元;云南涌鑫地产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6个地块,面积共101亩,是涌鑫哈佛中心项目部分用地;云南中环金泽科技被收回的地块位于高新区,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共89.44亩。云南益通美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收回的地块暂未查到相关信息。

欠款上亿违约金和滞纳金日支付达10万

拿地不给钱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都市时报记者了解到,从通告来看,如果23家房企未缴清土地价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不能再拿地,这肯定会影响到房企的长远发展。

土地价款包括取得土地的费用、土地出让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如果房企没有缴清土地价款,是不能办理土地证的;而没有土地证也会影响到后期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证等证照的办理。另外,要是没有土地证还会影响到开发商融资。

再则,开发商在买地时需要与政府签订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须在60天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如果逾期不能缴清的,按照合同约定将会产生违约金和滞纳金,违约金和滞纳金按照每天千分之一算,土地价款数额都较大,以1个亿来算,每天就要10万元。

所以,要是不能按期支付土地价款,开发企业还要承担高额的滞纳金。

不仅如此,如果开发商最终确实不能支付土地价款,土地将会被收回重新出让,缴纳的保证金也将不能退还。

给你提个醒 买房要谨慎

小心拿不到土地证

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证

都市时报记者也根据本次催缴名单一一对应开发项目进行了查询。根据名单中提到各企业欠缴土地款的地块编号、位置及土地性质,本次涉及到欠缴土地款的项目有中望城、百尚城、华海新天地、碧鸡名城、中天融域、西南海、海运花园等项目。昆明市国土资源局也明确,此次公示未缴清土地款的23家公司在缴清所欠土地出让价款前,将禁止参加新一轮土地竞买活动。

在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上开发的楼盘,开发商是拿不到土地证的。而没有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就无法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甚至可能惹上不明债务风险。

都市时报记者 王海涛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