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3日讯 “供热费都交了,可今年冬天家里的暖气能不能热起来还是未知数。”近日,即墨康馨苑小区的刘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小区2015年12月交房,交房第一年入住率不高,小区就没有统一供暖,可到了今年虽然单元楼下已经贴出了交费通知单,但能否按时供热仍旧无法确定。对此,开发商青岛龙宏宇伟置业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已经交齐了全部前期费用,只要申请用热的业主数量达到热力公司规定的40%就能统一供暖。
刘先生是即墨康馨苑小区的业主,2015年12月新房交付后,业主们大多忙于装修,几乎没有在当年冬天入住的,因此在2015年的供热季小区就没有实行集中供暖。
转眼到了2016年的供热季,单元楼下也张贴了供热交费通知书,可刘先生打听了一下,才发现今年小区能够供暖仍旧是个未知数。“整个小区有13个单元148户业主,根据热力公司的规定,整个小区供热用户要达到总数的40%并且每个单元的供热用户达到本单元的40%才能供热。但现在交了供热费的业主只有50户左右,远没有达到40%的最低数量。”刘先生告诉信网,根据青岛市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青岛市供热条例》,只要有一户业主申请用热,热力公司就可以供热,为什么到了自己小区,就一定要达到40%的最低数才能供热呢?
对于刘先生的疑问,信网首先找到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经过了供热交费通知单上限定的交费日期,但如果业主希望集中供暖还是可以交纳供热费的。“交费通知单是10月26日张贴的,现在一共有52户业主交了供热费,但还是达不到40%的最低数。”工作人员解释说,虽然小区交房将近一年,但仍有业主没有装修完房子,或者想要长时间通风散味,实际入住的业主不多,因此申请用热的业主数量才不够。小区的开发商青岛龙宏宇伟置业有限公司的陆先生也表示,公司已经交齐了集中供暖的前期费用,但40%的最低供热数是热力公司的规定,如果因为申请用热的户数达不到规定而无法供暖,公司也是无能为力。
负责康馨苑小区供热的青岛金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新小区供热服务的前两年都由开发商进行管理,需要开发商向供热公司提出供热申请,“除了要达到最低40%的供热用户,还要交齐维修整改费、热表费和预交热费,根据康馨苑小区的情况,这笔费用大约在70万元左右。”
无论是业主还是开发商一直在强调40%的最低申请用热数,而新的供热条例中却已经明确取消了这一限制,为何康馨苑小区的供暖问题还是未知数呢?即墨市供热办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新的供热条例是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针对的也是新建小区,而像康馨苑这样在2015年9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供热配套手续的小区,还是按照原先的供热条例执行,即“对已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单元总户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供热”,其中开发商需要预交3年20%的供热费用,也就是说,住户付费总数达到40%即能供热。
目前,开发商方面已经正在与青岛金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希望帮助业主解决今年冬天的供暖问题。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赵文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