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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铭洋商业运营公司在小区公共区域增设收费车位引业主不满

2016-10-26 15:59:49 中国江西网

“私家车一直停放在小区公共区域内的停车位,前不久,在未和业主协商的情况下,负责小区商业运营的赣州市铭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下发公告,对公共区域内的140多个停车位实行收费管理,且收费标准过高,让业主不满。”近日,赣州盛世江南小区有业主向本报记者反映称。

10月18日,因拒交停车费,小区一名业主与运营公司保安发生争执后,被保安用铁棒将其别克车的后挡风玻璃和一扇后车门的玻璃砸坏。

公共区域停车位收费令业主不满

10月20日,记者来到位于赣州市中心城区兴国路盛世江南小区。据业主张小玲(化名)介绍,小区共有600多户住户,2013年房屋交付使用后,已有500多户住宅业主入住该小区。但该小区地下停车库仅有300多个停车位。一直以来,小区部分住宅业主都将车辆停放在1号楼前方公共区域的空地上。

10月9日,负责对盛世江南小区商业运营的赣州铭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张贴公告称,自2016年10月15日开始,盛世江南小区1号楼前方空地规划的140多个停车

位停车要收费,业主的车辆进出该区域也不例外。

“之前,这块空地规划的停车位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业主只要每月缴80元的管理费,现在却要和社会车辆一样交费,停车一天至少要交19元,收费标准过高。”张小玲说。

与保安起冲突 业主私家车被砸

10月17日,双方召开了协调会,但是无法达成一致。

“协调会上,业主提出运营公司可以对公共区域内停车位进行有效管理,但是需给住宅业主预留部分停车位,业主愿意缴每月80元的费用,但运营公司只同意预留30个车位给住宅业主,停车每月需缴240元的管理费。”小区住宅业主代表陈先生称,预留的车位过少,收费标准过高。

但是,10月18日下午,由于停车收费问题,业主和运营公司保安之间发生了冲突。

当日16时左右,业主周先生打算将车开出1号楼前方的停车区域时,保安要求他必须缴费。周先生拒绝后,由此与保安发生了争执,之后,一名保安拿出一根铁棒,将周先生别克车的后挡风玻璃和其中一扇后车门的玻璃砸坏了。

据了解,周先生被砸车辆定损价格为7000余元。

是否增设收费车位需同业主商量

“2014年,公司进驻小区负责小区商铺的商业运营,投入资金对公共区域内的停车场地进行改造,并划了140多个停车位,前不久,物价部门已经审核同意停车场收费,并核定了收费标准,我们对停车场收费是合法的,在收费前,我们也告知了业主。”10月20日,赣州铭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针对业主提出有权享有停车权益一事,该负责人称,公司同意预留30个车位给住宅业主停车,每个月收取240元费用,但是,业主不同意这套方案。

对于保安砸车一事,该负责人解释称,“对停车场实行统一收费后,住宅业主有意见,部分业主将停车场的出口和入口堵了,争执中,由于业主语言挑衅保安,保安才出现了砸车行为。”

不过,该负责人坦言,保安砸车行为确实不对,公司已经对涉事保安作休假处理,他们愿意承担经济赔偿。“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等公安部门调查清楚后,公司还会对涉事保安作进一步处理。”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星认为,在小区公共区域增设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对于是否需要在小区公共道路上增设停车位以及增设后如何使用、管理应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必须得到业主委员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上停车位。同时,收费标准也应该与业主进行商定,并经有关部门核准。

◎文/图 记者刘尊爱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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