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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次“雪马”太阳镜伤眼睛

2016-10-03 09:00:52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9月30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今年上半年该市流通领域眼镜商品质量抽检结果,1批次标称商标为“雪马”的太阳镜样品不合格。

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锦江区、彭州市、郫县、大邑县等区域内的眼镜专卖店及荷花池批发市场销售的眼镜(太阳镜、老视成镜)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委托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检。主要检测项目包括:太阳镜的标志、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棱镜度偏差、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平均透射比(紫外光谱区)、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防紫外性能等;老视成镜的镜片材料和表面质量、装配质量、标志、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高度、可见光透射比等。

抽检结果显示,老视成镜样品全部合格,1批次标称台州市椒江中亚眼镜厂生产的“雪马”太阳镜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光透射比、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据悉,成都市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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