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电子>>

“北欧·欧慕”电热水壶等5批次小家电不合格

2016-09-20 16:24:15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 尹训银)9月20日,山东省济宁市工商局发布该市流通领域豆浆机、电热水壶等小家电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北欧·欧慕”电热水壶等5批次样品不合格。

今年第二季度,济宁市工商局对流通领域豆浆机、榨汁机、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电磁炉、电饭煲、学习用台灯、电风扇等小家电开展了质量监测,委托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

本次抽检了任城区、邹城市和曲阜市13家经销商销售的100批次小家电商品。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标记和说明、对触及带电体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结构、爬电距离、电器间隙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测结果显示,5批次样品不合格,分别为:曲阜三联家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称中山市金睿锋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牌套装电热水壶,输入功率与电流、标志和说明未达标;

济宁九龙贵和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北欧家庭电器(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欧·欧慕”牌电热水壶,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未达标;

济宁瑞尔福商贸有限公司运河城分公司销售、标称上海良亮灯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良亮”牌节能台灯,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兖矿东华邹城万家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广东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久量”牌LED夹式折叠台灯及LED充电式台灯各1批次,标记不合格。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