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2016年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流通领域13家受检单位的3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国家标准《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8898-2011)、《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2013)、《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CCGF 202.6-2015)等,对电视机产品的外接软线、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正常工作条件下电击危险、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绝缘要求、端子、能效指数、被动待机功率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检测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深圳市金创骏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1批次“康视王”高清液晶电视(型号规格等级:K-2660;生产日期:2015/3),被检出绝缘要求、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端子项目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受检单位及标称生产企业予以处理。
2016年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序号 | 受检单位名称 | 样品名称 | 文字商标 | 型号规格等级 | 生产日期 | (标称)生产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1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明基空调机械维修部 | 高清液晶电视 | 康视王 | K-2660 | 2015/3 | 深圳市金创骏科技有限公司 | 1.绝缘要求;2.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3.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