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9月10日讯 最近,济南的商品房尤其是东部,价格涨声一片。买房子要签合同,由于合同的条款一大堆,不少购房者粗心大意,也懒得去仔细看条款,就签了合同。其实,这是不对的,下济南三庆汇德公馆的业主们要收房时,就发现他们当时签的合同有一项条款有问题。
据《民生直通车》报道,现场,业主们情绪激动,聚集在三庆世纪财富中心门口,因为交房的问题,想要向开发商三庆置业集团讨个说法。
据业主王女士反映,自己买房时开放商给出的约定交房日期是今年的8月31日,但他们并没有等到交房,却等来了一纸延期交房通知书。房子要等到9月30日交付而且时间还是待定,开发商也没有向业主说明延期交房理由。更让业主们气愤的是房子延期交房还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就算发商要交房了,他们恐怕也不敢收。
业主谭大姐告诉记者说,房子还有一款补充协议,而协议的内容与当初业主们买房子所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差太远,也不符合国家规定。 在业主出具的合同上记者看到,关于交房的条件主合同上约定:商品房取得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出卖人才能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而这一条款在补充条款里做了修改,变成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验收出具《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商品房就可以交付使用,甚至可以分楼栋交付。综合验收变成了五方验收,业主们觉得,这交房条件缩了水。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中明确规定:凡在山东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应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制度。综合验收包括9项内容,比可以分楼栋交付的五方验收严格得多,要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都要达到使用条件。显然,三庆汇德公馆房子的验收与此规定不符合。
随后,记者采访了三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三庆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在拿汇德公馆这块儿地的时候,济南市的相关规定还没要求综合验收。而且,买卖双方既然签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执行。关于合同如果业主认为是违规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三庆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
今年8月25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说明: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商品房,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