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链家未经允许把沙发送人了?没签协议说不清楚

2016-08-31 17:37:52 信网

信网8月30日讯 市民曹女士向信网反映,近日,她的母亲正在通过链家地产灵川路店出售一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惠水路的房子。2016年8月27日,链家地产灵川路店的工作人员带领买家看房时,未经曹女士同意便承诺可以将房内全部家具赠送给买家。而之前曹女士早已明确表明,房内的沙发以及窗帘是不能赠送的。对此,链家地产总部客服部门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与曹女士协商解决此事,门店的工作人员将会对曹女士进行道歉。

2016年7月份,曹女士的母亲通过青岛链家地产灵川路店出售一套其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惠水路的房子。由于曹女士的母亲长期不在青岛,所以全权委托曹女士处理此事。

8月27日,链家地产灵川路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曹女士,已经有买家在没有看房的情况下预订了房子,并支付了20000元定金。现在需要她签订一份买卖定金协议书,在签订协议书时,曹女士向该工作人员明确表明房内的沙发和窗帘是不能赠送的。

然而,在当天,链家地产工作人员在曹女士签订买卖定金协议后,带领买家看房时,却告诉买家房内的家具是全部赠送的。事后才找曹女士商量是否可以将房内沙发赠送给买家。“我早就明确告诉他们沙发还有窗帘是不能送的,他们为了卖房乱承诺,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吗?”曹女士对链家地产的行为十分不满。

8月30日下午,信网联系到了链家地产总部的客服部门,“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曹女士的母亲开始是同意赠送房内全部家具的,但是曹女士接受她母亲的委托后又不同意了。现在我们已经取消了协议,并将安排门店工作人员对曹女士进行道歉。”客服部门的工作人员说。

对于链家地产客服的说法,曹女士予以了否认,“我打电话问过我母亲,她从来没有说过将全部家具赠送给买家。”

目前,曹女士已经与链家地产取消了买卖定金协议。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由于目前曹女士以及链家地产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所以无法判定哪一方违约。

“两方若是签订书面协议,关于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约定明确,就没有这一回事了。所以建议如果再碰到类似情况,还是签订书面协议比较好。”吴律师说。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岳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