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17日讯 近日,多名市民向信网反映,购房合同规定中南世纪城三期2、3、4、5号楼的电梯间应铺设墙砖,而近期快交房了却发现电梯间只刷了乳胶漆墙面,业主直言,开发商这么做就是为了省钱。他们给信网提供了一份开发商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答复,称合同中规定的墙砖配置只指首层大堂的装修标准,而标准层的装修只是乳胶漆。售楼处工作人员称将联系领导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得到任何回复。
合同中电梯间墙砖变成了“大白墙”
2014年10月,中南世纪城三期开盘,王先生等业主花费80余万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新房,合同约定2016年10月31日前交房。王先生告诉信网,置业顾问介绍电梯间配置与一期、二期相同,合同上也标明电梯间铺设墙砖、地砖,“一期、二期的电梯间都铺设了墙砖。”
离交房时间越来越近,王先生到中南世纪城看房,却发现电梯间只有“大白墙”。不仅4号楼的电梯间减配,2、3、5号楼的业主也纷纷表示电梯间减配了。“买期房的业主们都是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才买,可开发商却不按照合同施工。”王先生说,墙砖和乳胶漆相差很多钱,开发商这么做就是为了省钱。
中南世纪城:只有首层大堂装修为墙砖
“我们赶紧向中南世纪城反映情况,得到了一份《关于F区公共区域无装修答复说辞》。”该份通知解释预售合同中约定的电梯间配置墙砖、地砖为公共部位首层大堂装修标准,而标准层的装修只是地砖、乳胶漆,且以上标准与图纸相符,已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但业主们却不能认同这一说法,“只有首层电梯间是电梯间,楼上的电梯间就不叫电梯间?”
该答复说辞还说明,2、3、4、5号楼(F1区)和6、9、10、11、12号楼(F2区)、1、7、8号楼(F3区)都是相同的配置。公司在审核F1区购房合同时,发现关于电梯间的条款容易引人误解,就在F2区和F3区的合同中将该条款改为了“电梯间:首层大堂墙砖、地砖,标准层地砖、墙面乳胶漆”。
但信网发现此份答复说辞并没有中南世纪城盖章,那么是否做出了此份回复?7月15日,售楼处工作人员回应称将联系领导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并未得到任何回复。而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业主们可把异议提交给置业顾问,公司将开会讨论解决方法。
律师:开发商违约业主有权主张权益
对此,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了落实,称中南世纪城三期系南岭社区旧村改造C-03-05地块商品房项目,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现场照图施工,不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关于预售合同约定内容与实际施工不符问题,建议按照购房合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而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的郑胜仪律师认为,即使中南世纪城按照规划施工,但是合同中规定的墙砖却没有实现,开发商已构成合同违约,业主有权维护权益。“业主一方面可主张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另一方面也可要求一定补偿,代替墙砖被替换的损失。”郑律师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业主们可集体提起诉讼。信媒体记者 刘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