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润竹
舜网讯 近日,市民冯先生向舜网记者反映,在大明湖鹊华居东侧的部分健身器材老化严重,已不能正常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更换。
有些乒乓球台都不“起球”了
5日傍晚,记者来到该健身场地进行采访。据前来健身的市民康大妈介绍,这里的公共露天健身器材“服役”多年,有的球台使用了5年,有些长达10多年,现在用的乒乓球网都是市民自带的。记者在现场看到,部分乒乓球台由于磨损发白失去弹性已“无人问津”。一位大伯指着几个乒乓球台告诉记者:“群众要求也不高,光换台面也行啊,下面的架子都是好的。”
康大妈说:“现在倡导全民健身,我今年68岁了,每天都来活动活动,现在我们球友都有二、三十人,器材也不太够用,有些乒乓球台都不起球(指不能弹起球)了,没有人用了。”
多次拨打12345反映未果 相关部门电话无人接听
有些市民表示此前已经多次拨打过12345热线反映此事,但不知为何设备没有更换。另,前来健身的市民大多数是老人,他们希望在这里设置座椅,健身之余可就近休息。
对此,记者致电大明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咨询下体育局。随后,记者致电历下区体育局,但截至记者发稿前,2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延伸:国家规定了室外健身器材的使用寿命 最长的为6年
2004年3月,国家标准委和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布《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单杠和双杠安全使用年限为两年;具有转动、摆动或滑动等含有各类活动性零部件的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为4年;其他无任何活动性零部件的稳固性器材,安全使用寿命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