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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7家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超标

2016-05-16 17:12: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为充分发挥环境信息公开在推动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执法中的作用,近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不达标生产重点企业名单。

2016年第一季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国控重点企业共12家。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5家,6个废气排放口超标,7家污水处理厂7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排口(3#、4#炉410t/h/台)氮氧化物超标2.7倍,风陵渡诚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放口氨氮超标7.3倍,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氨氮超标4.0倍,太原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净化二厂排放口总汞超标2.9倍。山西潞宝集团晋钢兆丰煤化工有限公司连续4个季度超标排放,西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古交市给排水分公司连续3个季度超标排放,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热电厂、怀仁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部、新绛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连续2个季度超标排放、省厅对以上企业严格督办落实整改。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要求,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超标企业进行处罚和采取限制措施,限期落实环境违法问题整改。责成各超标排放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内容和有关人员责任,若2016年第二季度仍未完成整改,在实施罚款处罚的基础上,拟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停产限产和按日计罚;违法情况严重的,实施查封扣押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排污费和环保电价政策,对超标企业按新规定加倍征收排污费,超标企业一律不得享受排污费征收标准减半政策。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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