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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提出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

2016-04-19 10:25: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环境保护部4月18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六部委第二次联合下发的指导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成为“十三五”时期各级环保、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力依据,对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纲要》对“十三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十三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面引导,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形成合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推动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社会共治局面。积极引导公众知行合一,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使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纲要》提出了“十三五”全国环境宣传教育的五项主要工作任务及三项保障措施。主要任务包括: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舆论引导主动性;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努力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文化需求;加强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工作,形成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风尚;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培育青少年生态意识;积极促进公众参与,壮大环保社会力量。三项保障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能力建设;加强考核激励。

《纲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统筹谋划,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宣传、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环境保护部将适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情况,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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