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店门口被物业倒满垃圾 商户物业各有说法
物业:垃圾是我们倒的 谁叫商户不交物业费 商户:拒交物业费 是因为开发商不退保证金
原标题:店门口被垃圾包围 这是要哪样
14日一大早,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罗家汇商业中心一店面商户万女士被店门前堆满的垃圾吓了一跳。原来因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便做出如此举动。而在万女士看来,拒交物业费是因为开发商在租期满后未退还商户保证金。
商户店门口被垃圾包围。
商户:开发商不退保证金所以拒交物业费
万女士告诉记者,13日晚她关店门时,门前还是干净的,待14日早上来时,就被人堆满了垃圾。除了万女士的服装店,附近五六个店面都有类似遭遇。由于臭气难挡,一些商户干脆关了门。
店门前冒出的垃圾是何人所为?“是物业公司倒的,就因为我们没有交今年的物业费。”万女士说,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曾警告商户,若再不及时交物业费,还会断水断电。随后,数名商户围了上来。“不是我们不愿交物业费,是开发商拿着我们的履约保证金迟迟不退。”商户黄女士称,为了要回这笔钱,商户们才出此下策,“只要把钱退给我们,物业费一分都不会少。”
原来,早在2012年12月,这些商户从开发商——南昌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丰隆公司)租了这些店面,租期为三年。按照合同的规定,商户应缴纳三个月房租,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商户方没有违约的话,会无息返还。
“我的履约保证金有10380元,按理说这笔钱应该在去年年底合同到期时返还给我,但现在开发商称这笔钱不会退。”万女士告诉记者,三年来,房租与物业费她从未拖欠,符合合同内所说的“没有违约”。
如今租期已过,店铺早已被开发商出售,部分商户也与新房东续了租,可履约保证金迟迟没有拿到。据商户们统计,他们的履约保证金加起来估计有40万元左右。
曾与开发商一股东达成“口头协议”
按照商户们的说法,他们从未违约,但曾与开发商有过一个“口头协议”,导致了现在的状况。
“我租下店面经营了一年后,发现效益不好,于是大家就聚在一起,找到开发商要求降房租。”万女士说,经过一番协商,开发商同意了商户们的要求。“按照合同规定,房租是按季度缴纳的,协商后,商户们与丰隆公司一万姓负责人达成口头协议,若一次性交满一年的房租,可以减免一个月的房租。”按此算,商户两年共减免了2个月的房租。
可到合同期满时,事情有了新状况,“万姓负责人只是丰隆公司的一个股东,这个口头协议别的股东不认同,所以我们的保证金就被扣下来了。”万女士介绍说。
为了让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万女士拿出了三年的房租收据。“2014年与2015年我都交了11个月的房租,而收据也在上面写了全年房租,代表了他们对当初的协议无异议。”万女士称,开发商此举有“出尔反尔”的嫌疑,“已经有了承诺,现在为何还变卦呢?”
物业:垃圾是我们倒的 谁叫他们不交物业费
随后,记者来到了罗家汇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处,“垃圾是我们倒的,谁叫他们不交物业费。”管理处一李姓负责人毫不讳言,同时还表示,若商户们补交物业费,会立即将垃圾运走。
对于商户们的说法,该负责人明确表示“物业费与押金是两码事,物业和开发商没关系。”
股东:并未达成减免房租的“口头协议”
“当初商户们确实向我反映过生意不好,要求减租。”丰隆公司万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时他并未和商户达成口头协议,只是表示会尽量帮忙协调减租事宜。
“到现在为止,我还在和其他股东协调此事。”万先生说,若协调不成,他肯定不会自掏腰包,返还这笔履约保证金。
记者还了解到,青山湖区罗家镇综治办正在协调此事,“我们的协调更多的是沟通,若开发商执意不退款,那只能建议商户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罗家镇综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图 江南都市报记者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