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汽车>>

北京市工商局:1月份购车消费纠纷增三成

2016-02-02 14:37:00 法制日报

    记者余瀛波北京市工商局今天通报的1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报告显示,当月,购车引发的纠纷数量增幅明显。统计显示,1月份,北京市“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接到有关“购买汽车引发的消费纠纷120件,较上月投诉(92件)增长30.43%。

   据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披露,购车引发的投诉主要存在四种情况:第一,消费者购车时仅凭商家的广告宣传和口头介绍,当即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确定购车意向,事后发现消费不理性或了解的车辆情况与实际不符要求退款;第二,交纳定金后,商家逾期提供或以无车为由拒绝提供汽车;第三,商家不守信,拒绝履行购车合同约定,例如:消费者提车时,商家要求消费者加价或不履行事先约定的赠送车载导航、加油卡、免费提供贴膜、车内装潢等承诺;第四,购车时强制购买保险等。

   就此,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车前要仔细了解车辆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同时,务必将车辆价格、型号、交车时间、优惠承诺、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在合同中明确清楚。

   该负责人提示消费者,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辆,察看外观是否受损,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相符,核对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购车合同等凭证是否交付于消费者手中。如果购车时发现经营者隐瞒实情、不承担违约责任等问题,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进行维权。

   据统计,1月份,北京市“12315”“96315”两条热线共登记投诉14522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665件,服务类投诉12318件。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消费合同问题5375件,占投诉总量的38.44%;广告问题4266件,占投诉总量的30.51%;质量问题2634件,占投诉总量的18.84%。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