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解决网络消费监管与投诉举报处理难题,优化网络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进一步优化网络消费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若干举措》(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围绕主体责任落实、网络执法效能提升、强化协作联动和畅通消费维权通道4个方面出台20条具体措施,并逐条明确责任部门。
一、强调数据质量,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扎实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数据质量提升试点工作,摸清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底数,提高主体库数据质量;推动网络经营主体落实“两个清单”,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二、注重执法效能,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主要包括推动制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合规经营指引》,为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提前化解合规风险提供政策依据;优化基层市场监管所队伍结构,提升网络交易专业化监管水平;强化网络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严格规制滥诉行为,简化网络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厘清网络消费投诉举报处置部门职责权限,提高消费纠纷处置效能。
三、加强协同联动,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主要包括推广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合署办公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机制;探索恶意索赔处置工作机制,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加强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交流沟通,共享网络监管经验,强化网络案件联动执法合作。
四、畅通维权通道,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主要包括强化重要时间节点消费预警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规避网络消费风险;加强对网络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定期分析,结合分析结果,对重点企业开展约谈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平台(电商)企业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提高平台(电商)企业消费纠纷处置能力,促进网络消费纠纷源头解决。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扎实做好网络消费监管工作,切实提高网络消费纠纷处置能力,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为全市网络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