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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口清创多收费,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协助退款

2024-02-20 16:52:00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江阴市消保委接到许女士的投诉,称她在被猫咬了之后,前往一家医院打狂犬疫苗,回家后发现自己的医疗账单上显示清创费用高达162元,许女士觉得价格太贵十分不合理,希望消保委帮忙调解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许女士询问情况。许女士表示,她对疫苗的价格没有疑问,主要是有关清创的费用,她觉得十分不合理,医生只提供给她两个肥皂并喷洒了酒精就要收费162元,价格太贵了。

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后联系医院,医院得知情况后立即进行自查,负责人告知是他们年轻医生不熟悉电脑系统,选择收费项时选错了项目,根据字面意思选择了手外伤清创术,但该项不适用于被猫抓伤咬伤的伤口处理。最终经调解,医院承诺加强自身科室的监管,并退回错收的清创费用,并向消费者表达歉意。许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法规链接

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依法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各项权利,有权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具体、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用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来源:江阴消保委)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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