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对惠州鲲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南-H)应急罚〔2023〕27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鲲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3MAC87RBK18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谭军华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南-H)应急罚〔2023〕2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进行辩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帐 | ||||
处罚依据 | 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给予人民币8000.00元(捌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0.8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1-14 |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