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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潮州市潮安区莱美百货商行被处罚

2023-11-16 14:27: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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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市监庵处字〔2023〕107号】,涉及潮州市潮安区莱美百货商行。该商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莱美百货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103MA7NE9EF3A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细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庵处字〔2023〕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违法事实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元;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瓶[详见《场所/设施/财务清单》(文书编号:2023091101)]。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02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2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1-14

处罚机关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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