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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农光里丽伟蔬菜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7 16:46: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农光里丽伟蔬菜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39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39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农光里丽伟蔬菜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2MJQJ1K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孙伟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8日从北京大洋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130元的价格购进了12公斤的涉案产品小米椒,当日以13元/公斤的价格销售完毕了,抽样基数4.5公斤,总收入为156元,获利26元。当事人进货时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上述产品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进货票、供应商营业执照以及合格证明等资质文件因保管不善无法提供。供货商已经撤离大洋路市场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相关资质。当事人也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记录。 综上所述,认定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58.5元,违法所得156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6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5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02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6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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