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捷邦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23 11:05: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捷邦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开市监处字(2023)601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捷邦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56A8XD4Y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钟永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开市监处字(2023)6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的法定年报限期内,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2年年度报告,并于2023年7月12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当事人已于2023年9月12日补报了2022年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0

处罚机关

开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屏 ...

  • 一座博物馆里的计量史话——中国计量 ...

  • 重庆:汽车产业持续“换挡” 新赛道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把好蜜桔上市 ...

  • 海南乐东中兴生态智慧港用足用好自贸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