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四川>>头条>>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调整:住房套数以本市登记套数为依据 不再将未结清商贷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2023-10-23 11:01:03 财联社

财联社10月20日电,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在关于住房套数认定方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自住住房的,住房套数调整为以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我市住建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记录的住房套数为依据,不再将个人征信中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纳入住房套数认定。在我市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有一套住房的执行第二套房政策,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在关于再交易房住房价值认定方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再交易房的,住房价值调整为依据住建部门确认的网签备案合同价款、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住房价值两者中的低值认定,不再依据成交参考价。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金科华中:以细节证匠心 高质量交付 ...

  • 2021陕西楼盘交付档案

  • 半山终章 至此再无

  • 交付档案

  • 福州大力推动拖欠工程款等“点题整治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