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福处罚〔2023〕梅林66号),涉及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的传菜电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福处罚〔2023〕梅林66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的传菜电梯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按照违法设备的数量每台三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
处罚结果: | 罚款30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L15031515T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杨永东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16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