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的传菜电梯案

2023-10-19 17:1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福处罚〔2023〕梅林66号),涉及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的传菜电梯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福处罚〔2023〕梅林66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的传菜电梯案
处罚类别1: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使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按照违法设备的数量每台三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五十万元。
处罚结果:罚款3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新园港式茶餐厅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300L15031515T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杨永东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6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屏 ...

  • 一座博物馆里的计量史话——中国计量 ...

  • 重庆:汽车产业持续“换挡” 新赛道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把好蜜桔上市 ...

  • 海南乐东中兴生态智慧港用足用好自贸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