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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隆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10-16 14:4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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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高埗)应急罚〔2023〕103号】,涉及广东省固隆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5000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省固隆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MA54MPPK05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肖东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高埗)应急罚〔2023〕1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第20项第1档的裁量幅度。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3

处罚机关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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