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北京懂足堂美容美发有限公司被罚700元

2023-10-16 14:32: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懂足堂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京东市监处罚〔2023〕1184号显示,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执法人员已当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现场查询当天监控录像及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发现不合格的上述产品售出4瓶,违法所得为350.00元。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700元;没收违法所得350元。

本网查询发现,北京懂足堂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之前还曾因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被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警告、罚款1000元。

据天眼查,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张照洋。经营范围包括美容(限非医疗美容)。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别克纯电轿车2024款微蓝6 43 ...

  •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将军村:艺术美化 ...

  • 打造标准化工作“四个转变”的“上海 ...

  • 山东省荣成市各大海洋牧场海上养殖区 ...

  • 我国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示范船“三峡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