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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冠承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被处罚

2023-10-16 14:38: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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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黄圃罚字〔2023〕1135号】,涉及中山冠承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中黄圃罚字〔2023〕1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中山冠承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山冠承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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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陈美建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52725********0498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仟肆佰柒拾叁圆玖角贰分(¥:6473.92)。

罚款金额(万元):

1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647392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3

公示截止期:

2026-10-13

处罚机关: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07333393K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058565143E

数据上传时间:

2023-10-13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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