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3〕362号),涉及中山市坦洲镇鑫弘利农产品商行。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中坦洲执罚罚字〔2023〕36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经调查,你(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报送期限,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你(单位)于2023年5月29日前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坦洲分局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书》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坦洲镇鑫弘利农产品商行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黄颜容 |
法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人证件号码: | 440981********2869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4 |
公示截止期: | 2026-06-14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749 |
数据来源单位: | 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20000073331749 |
数据上传时间: | 2023-06-14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