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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共赢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活动被罚

2023-06-15 14:33: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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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珠文综罚字﹝2023﹞042号),涉及珠海共赢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活动被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珠海共赢旅行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5UY04XA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

法定代表人

刘建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珠文综罚字﹝2023042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活动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125;2.罚款5500;3.对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人刘建英罚款2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77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125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12

处罚机关

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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