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惠州市惠阳区恒兴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13 11:26: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应急罚〔2023〕100号】,涉及惠州市惠阳区恒兴化工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阳)应急罚〔2023〕100号

处罚事由:

2023年4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惠州市惠阳区恒兴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8项隐患问题,其中2项隐患问题“1.甲类仓库第一隔间有一个可燃气体探头故障;2.甲类仓库周边爆炸危险区域内设置的摄像头达不到整体防爆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恒兴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image.png

法人:

王剑兴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贰万伍仟元(¥25000)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07

公示截至期:

2026/06/07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喜看硕果盈枝 共话前景无限——20 ...

  • 一座博物馆里的农耕史诗——中国一拖 ...

  • 2023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在 ...

  • 黄金宝:以千人万店开启个人经济体新 ...

  • 建设标准化创新发展新高地——山东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