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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骏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12 14:4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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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信用中国(广东中山)网站获悉,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骏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市监处字〔2023〕3378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中市监处字〔2023〕33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能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

违法事实:

广东骏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二)、(三)、(四)项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骏浩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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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邓春友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8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2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30

公示截止期:

2023-08-30

处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来源单位: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2000MB2C9091X4

数据上传时间:

2023-05-31

备注:

交换中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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