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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芹海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京技管市监处罚〔2023〕150号)

2023-06-05 17:31: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北京芹海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技管市监处罚〔2023〕15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技管市监处罚〔2023〕15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芹海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2MA00DTB58W
工商注册号110112600830081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清海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北京芹海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名仁苏打水饮料"。涉案饮料"名仁苏打水饮料"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当事人购进了1箱/24瓶,食品过期时销售了2瓶,销售价3元1瓶,进货价2元一瓶,剩余22瓶已自行销毁。违法所得6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版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元;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30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30
处罚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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