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金娘子休闲会所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阳执D罚字〔2022〕28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惠阳执D罚字〔2022〕28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金娘子休闲会所(刘海霞)于 2021年 1 月在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平龙公路旁)“金娘子沐足”的场所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并投入使用,实用面积 1220平方米,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金娘子休闲会所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刘海霞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4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4.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2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22 |
处罚机关: |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