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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佛山市陶谷月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处罚

2023-05-24 12:10: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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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陶谷月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禅南市监罚字〔2023〕44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圆整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陶谷月影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4MA53H27W3H




法定代表人肖*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1****0011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9
公示截止期2026-05-19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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