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浏阳市恒鑫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长浏)应急罚﹝2023﹞高坪应急办-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湘长浏)应急罚﹝2023﹞高坪应急办-4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6 |
处罚内容 |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5.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经 营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3 年 4 月 20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贝湘、熊家祥对浏阳市恒鑫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杨潭生产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如下: 1、超定量储存:62 号包装中转间(危险等级 1.1-2 级,限量 300 公斤), 实际存放成品黑火药 42 箱,每箱计重 10 公斤,合计药量 420 公斤,超量 120 公斤; 2、未建立外来人员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查阅该单位管理制度,发现 该单位未建立外来人员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
处罚依据 |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2022 版)第五章第一节第三条第 (二)项、第五章第四节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 |
处罚机关 |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81MB1550071U |
数据来源单位 |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181MB1550071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