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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京朝市监处罚〔2023〕457号)

2023-05-19 17:51: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京朝市监处罚〔2023〕45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45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02月04日至2023年03月03日期间,在美 团外卖平台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销售“凉菜拼盘”标价15/元份,销售65单,销售额975元,“双椒松花蛋”标价18/元份,销售19单,销售额342元“泡海带丝”标价15/元份,销售41单,销售额615元,“酱肘子”标价21/元份,销售2单,销售额47元,“酱牛肉”标价35/元份,销售4单,销售额140元“小碗红烧肉”标价38/元份,销售7单,销售额266元,“酥炸鸡腿”标价12/元份,销售91单,销售额1045.4元,“小碗炖牛肉”标价45/元份,销售26单,销售额1170元综上,综上,货值金额为4600.4元,违法所得为4600.4元。
处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600.4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4600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16
处罚机关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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