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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京房市监处罚〔2023〕744号)

2023-05-19 17:47: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永盛嘉禾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7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74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永盛嘉禾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085509235W
工商注册号11011101656824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吴继兵
违法行为类型《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自2023年3月23日至被查获时止以每盒8元的 进货价格从廊坊市稻香御坊食品有限公司购进72盒京邵坊牌咯吱合,用店内主食专用条码227088801000012807覆盖遮挡了原商品条码6976053820008共计12盒, 以每盒12.8元销售价格销售10盒,获利48元。
处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17
处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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