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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东小口仙野食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京昌市监处罚〔2023〕521号)

2023-05-19 17:47: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东小口仙野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52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市监处罚〔2023〕52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东小口仙野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47533075414
工商注册号110114600152869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宣玲玲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的预包装食品“福佳白啤酒(比利时风味白啤酒)”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26日、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5日(净含量均为:330ml,保质期均为9个月)超过保质期后共销售了8瓶,销售单价均为8元/瓶。其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双汇牌泡面搭档香肠”生产日期为2022年11月3日、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净含量均为:38g,保质期为120天)超过保质期后共销售了8根,销售单价均为1.5元/根。其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剁椒小萝卜”和“山椒小萝卜”生产日期均为2022年9月11日(净含量均为:230克,保质期均为180天),超过保质期后共销售了11袋,销售单价均为5.5元/袋,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取得的违法所得为人民币160.5元,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19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600元;没收违法所得:160.5元;
罚款金额(万元)0.2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6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17
处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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